【风险提示】关于注意小额存款继承的风险提示

【案例简介】

2023年,客户何某明来到我行称需要取出已故父亲何某贵存在我行的小额存款。随后,何某明出示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存款人何某贵身份证原件、储蓄存折、火化证、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经办人员在核实客户身份证、存折、火化证等材料后,因户口簿未提供原件,复印件仅体现户主(何某贵)单页、申请人(何某明)单页,未能清晰通过户口簿反映双方关系,无法办理业务。后经核实,该客户与存款人为叔侄关系,非直系亲属或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法通过小额存款继承流程处理。

 

【温馨提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为保护消费者的资金安全,避免产生纠纷,客户可以预先与我行工作人员咨询了解小额存款继承的材料及手续。